垦利县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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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 ||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和市中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分析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和市中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破解执行难问题,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争取在2年内基本达到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二、具体内容 (一)摸清未结案件底数,确保家底清,案件明 针对执行案件底数不清的问题,对所有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争取在5月底之前完成案件清理工作,按照不同标准分别统计管理,并建立台帐,确保家底清,案件明。在摸清案件底数后,逐案进行分析,区别情况,对于因执行难未执结的案件加大力度,争取在2016年底前化解一批,其余在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 突出抓好对涉党机关工作人员的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建立与党委、政府、纪检、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向他们反馈相关案件信息。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工作人员,建议党委、政府、纪检、组织部门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在提拔晋升、年终考核等方面进行限制,督促其履行义务。 (二)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确保执行程序和行为规范有序 1、5月底前全面完成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规范执行专户,做到一案一账一当事人,庭、局、财务均设立明细台账,全面做到案款随到随付。庭、局、财务账目做到每月对账一次,确保准确无误。 2、克服消极执行。建议快速反应机制,对于当事人提供的线索1天内做出反应,情况紧急的1个小时内做出反应,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 3、加强对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规范审查程序,一般案件均应在15内结案。 (三)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化运用提高到新层次新水平 1、加快执行指挥系统(指挥大厅)建设,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及时联系联通公司确保如期实现互联互通和参与多方指挥调度。 2、提高单兵设备使用率。5月底前确保单兵设备联网使用。 3、根据省院安排如期启用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案件管理、银行查控、身份信息验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等功能。按照:“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对于超3个月未结的案件全部在7月底前纳入失信人名单。对梳理出来的的未执结案件,争取在2016年底前全部纳入失信人名单。 4、尽快和县土地、房产部门协调,7月底前完成与当地土地、房管部门的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 (四)突出强制措施运用,确保各项措施用足用活 1、强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使用,尝试悬赏执行制度的运用,打击惩治规避执行行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确保符合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得到追究,充分利用拒执罪自诉机制,引导申请执行人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 2、在摸清未结案件底数的基础上,6月中旬进行一次集中执行,加大对“老赖”的惩处力度,打出声威,打出气势。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 通过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时到银行营业网点采取冻结、划拨,防止被执行人借机转移、隐匿财产。 (二)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三)充分利用执行救助制度 对于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告知其申请救助的权利,并依法审查、报批,确保执行救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 对于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由党组书记、院长焦伟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袁波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杜海军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指挥此次活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五定一包一配合”责任制 对重点积案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其他相关庭室庭室全力配合。 (三)及时汇报情况 在活动开展期间,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后勤保障 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执行局负责统筹安排人、财、物的调配,充分保证此次活动正常、有序、长效开展。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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