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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工 作 报 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25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法院2008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整体工作持续推进,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省市区级荣誉36项,并有多名同志被上级表彰。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115件,标的额17334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以强化审判为着重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的“高、快、好、省”要求,立足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职能,审执结的各类案件呈现出调解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服判息诉率上升,上诉率、改判及发回重审率、申诉上访率下降的“三升三降”可喜局面。

  一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审结刑事案件189件361人,对每一起案件,我们都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中的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侵犯财产型犯罪等社会危害大的犯罪,坚持 “从重从快”原则,严惩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判处十年以上刑期13人,五年以上刑期37人,保持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去年接受上级法院指定,成功审理了我市首例涉黑案件。该案共有12名被告人,涉嫌7种罪名,仅庭审就用了六天,判决书长达124页,出动值庭法警三十余人,办案经费支出六万余元。该案的顺利审结,既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也充分考验了队伍,受到了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对过失犯、初犯、青少年犯罪案件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先后为16名自己不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确保其诉讼权利得到落实;对缓刑犯,依托社区进一步完善通过参加义务劳动带动思想改造为主要内容的缓刑负担制度;对未成年犯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行以被告人平时表现作为量刑参考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员制度,对12案中的23名未成年人均依法酌情从轻作出了适当处罚;对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注重调解,对能达成调解协议、主动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以上种种措施的采取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刑庭由于全面、积极、稳妥地做好了刑事审判工作,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院联合授予我省法院系统唯一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最高院和省市三级法院到我区联合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市中院、区委分别作出向刑庭学习的决定,这也是区委首次作出的号召全区向部门科室学习的决定,充分鼓舞了我院的士气,刑庭也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的排头兵。

  二是以息诉止争促和谐为目标,不断增强民商事审判的服务功能。全年共审结民商事纠纷案件1297件,诉讼标的额11306万元。对其中的311件婚姻家庭案件,注重对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群体性纠纷案件,对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等涉案人数多、矛盾易于激化、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62件诉讼案件,坚持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调解和疏导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均稳妥地作出了处理,有效避免了因案件审理不慎而导致的矛盾激化。对辖区企业,多次召开促进企业发展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积极送法进企业,对涉企业的51件案件,在审理中注重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达到“案结事了”,从根本上平息诉争,进一步加强了调解力度,积极构建从立案到执行全程调解的大调解格局。成立民四庭,专门进行审前的案件调解。通过规范调解程序,扩大调解范围,提高了调解效率,调解和撤诉率达到了71%,比上年同期增加6个百分点,在全市居第一位,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去年民商事1200余件案件的妥善解决,是1200多对现实社会矛盾的化解,是涉案的2500多个家庭和近万名直接当事人利益的调整,有着广大法官的艰辛与努力,更有着社会的肯定与支持。从事民事审判的庭室也因此荣获了省级“巾帼文明岗”、省级“优秀妇女维权岗”、省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和尊重。

  三是积极稳妥处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一手抓好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全年共受理社会治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给付案件57件,审结57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47件,均执结。尤其是受理的12起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涉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缴纳义务,影响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考虑到涉案人多、且互相持观望态度的实际,我院制定严密措施,先后对3名恶意逃避义务、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传和拘留的强制措施,并在区电视台进行了宣传报道。慑于法律的威严,大部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有力地促进了区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六年来,行政庭一直在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一名。

  四是大力攻克“执行难”,保障权利人利益最大限度的实现。由于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执行难”是全国法院面临的共同难题,为确保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区法院探索实行了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责任制、考核制、追究制相统一,执行员、审判员、司法警察相配合,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三统一”管理模式,建立了执行三级联动司法威慑、奖惩考核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努力营造“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社会氛围,增强执行威慑力。一年来,共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68次,其中司法拘留26人次。同时采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措施,对有上访苗头、矛盾突出的案件、婚姻家庭类及涉“三农”案件、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有效提高了执结率及和解率。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525件,执行标的5610万元,其中涉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育费等事关“弱势群体”的案件48件,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五是以讲大局、讲稳定为己任,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法院作为众多社会矛盾解决的最终归集点,信访大量存在,特别是2008年敏感时期长,引发上访因素多,诸多多年未访的老户又重新上访,法院信访压力巨大。为了维护大局,区法院不简单地以案件处理是否公正、上访是否有理为标准,而是以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积极探索解决信访案件新渠道。进一步完善了专人接访和领导接访制度,继续实行 “院长接待日”,建立健全了领导包案责任制、首办责任制和申诉信访责任跟踪制。做到一案一对策,一案一督查,一案一结果,从制度上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规范。去年以来对上级交办的8起重信重访老户案件,由庭室科队正副职采取竞标方式包案到人,将化解效果作为衡量大局意识、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对待。通过干警们艰苦的努力,6起上访长达十年之久的案件得到彻底化解。2008年审执的案件无一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区法院的信访工作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市中院王少南院长批示要求全市各县区法院认真学习河口法院的成功经验。

  二、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点,不断增强司法组织保障

  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干事创业的基础和保障来抓,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服务型队伍,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一是抓牢政治建院这个根本,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区法院始终坚持政治建院的方针,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形象建设年”等活动,引导干警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求干警树立“为民、敬业、务实、清廉”的司法形象,提出了“干警向党组看齐,党组向院长看齐”的口号,努力在“带”字上下功夫,通过抓班子、强骨干、带队伍、转作风、树形象等积极措施,确保干警严格按照“三个至上”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要求审执案件,努力追求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稳妥地处理了9起涉油田协解工、外雇工劳动争议案件,4起41人状告村委会主张村民待遇案件和多起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激化的案件。

  二是抓稳学习这个基础,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以开办业务培训班,召开业务经验交流会,举行案件质量评查、办案能手评比等形式为载体,以业务考核作为晋升、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为促进,鼓励和引导干警积极学习调研,提高自身素质。对外出学习培训的学习笔记公布上网,达到了一名干警学习大家共同提高的效果。2008年有6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二年高居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加强法制宣传和理论调研,全年在市以上报刊发表稿件386篇,有32篇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

  三是抓住监督这个关键,确保队伍廉洁公正。采取多项监督措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监督。一是高度重视人大监督。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二是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事中监督。由效能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审监庭负责对工作运行质量进行监督,对典型案件实行观摩庭审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次参加庭审,认真听取他们对庭审程序、庭审礼仪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三是开展案件回访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对部分已结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对法官办案水平、办案效率及廉洁办案等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对上诉、上访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四是实施“双卡”监督制度。制作“廉政监督卡”向涉案当事人发放,根据当事人对办案人员的评价情况为办案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卡”,并作为年终考核及评先树优的参考标准。五是向社会公布“公正、廉洁、文明办案”承诺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以承诺内容为工作标准,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工作运行机制创新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区法院始终坚持走规范管理、以制治院之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研究工作创新发展规律,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规范人事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用人机制,去年初对缺位的中层正职和副职职位实行公开竞争,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审批程序,有6名同志分别走上了中层正副职的岗位,切实将能力强、素质高、干警公认的同志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在干警中树立了“有为才有位”的强烈观念,正面引导和激励了干警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

  二是坚定推行目标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的稳定性、长期性优点,根据工作任务和庭室科队的职能,制定了以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益为主要指标体系、包含72个具体指标104项内容的全省法院最为丰富的岗位目标,考核到人,对德、能、勤、绩、廉能够量化的一律制定到该体系之中。在全省法院率先对党员、中层正副职设立了高于一般同志的工作系数,使党员、干部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到了实处,该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认可。

  三是实行效能管理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定期办结制度和超期工作替代办法,成立了专门的效能监督管理办公室,对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工作,交由他人替代完成。替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强化干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效能管理办公室还负责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日常督导工作,实行定量、定责、定效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根据我院的经验做法,现中院决定事中监督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

  区法院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在自身还存在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协调资金40余万元,很好地完成了区委交办的新农村建设等任务。普法宣传、档案管理、保密、党建人事和法警正规化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均随整体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档案管理工作,去年又一次通过省级验收,继续保持省级特级档案室的荣誉称号。

  四、存在的问题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自2006年以来退休、被上级选调法官12人,新进2人;二是法院掌握处理矛盾资源的有限性和案件的复杂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很多仅仅依靠审判权根本无法解决或不宜由审判权解决的纠纷涌入法院;三是以访压诉现象越来越多,给法院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四是执行难、个别法官社会形象、职业素质和能力、敬业精神尚需进一步提高和加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2009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紧紧围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这条主线,立足服务大局促发展、关注民生促和谐这两个基点,强化质量、效率、效果三种意识,倾力打造模范型、学习型、廉洁型、和谐型“四型”法院,实现审执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法院文化、基层基础工作五个方面的新突破,努力打造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法院,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执工作。进一步强化为谁执政、为谁掌权的政治意识,强化审判职业道德的培育,牢固坚持社会主义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促进法治环境的形成。

  ----深入开展“服务型法院”创建活动。注重在强化法院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的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符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本质要求作为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着力解决司法过程中的民生问题。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依法着力解决涉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需,诚心实意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强化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环境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充分地履行人民法院各项职能,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团结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建设和谐文明的新河口,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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