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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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7日 | ||
根据上级要求,河口法院于2015年对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及市政府下发的《各县区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河口法院对自身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应公开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未公开,原因是该表中上年结转及本年收入支出均未有数据。 应细化未细化:2014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2.97万元,用于接待上级法院4批次,5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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